普通門診:對於醫療保險類型為城鎮職工的參保人員,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300元/人/月,包括醫療費用和醫藥費用。城鄉居民,未成年人和學生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1萬元/人/年,只能報銷藥費;其他人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600元/人/年,只能報銷藥費。門診指定慢性病(慢性病):對於醫保類型為城鎮職工的參保人員,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200元/病種/月,不累計、不累加。但城鄉居民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50元/病種/月,門診特定項目(特殊項目)不滾存:不同病種最高支付限額不同,參保人可咨詢社保局或查詢醫院社保公告信息。住院:住院是有起付線的。城鎮在職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起付線為1.600元,退休人員起付線為1.654,38+0.20元。兩者的統籌基金累計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44.55萬元,大病補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22.27萬元。城鄉居民最低支付線為1000元,統籌基金年度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182萬元,大病補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12 ~ 1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