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實現了從集中資源支持扶貧到統籌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常態化的平穩過渡。不同層次的保障遵循不同的功能定位,基本醫保為基本,公平普惠政策全面落實;大病保險傾斜,城鄉居民醫保支付特困、低保、返貧貧困人口,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醫療救助是底線,貧困人口和低保對象醫療救助不設起付線,救助比例分別為80%和75%;返貧人口和監測人口醫療救助起付線分別為1.500元和3000元,救助比例分別為70%和60%,年度救助限額為5萬元。對貧困人口、低保戶、返貧人員、三重保障制度支付後個人負擔仍較重的監控人群給予傾斜性救助,起付線1.5萬元,救助比例50%,年救助限額2萬元。本著救急救難的原則,對因病被困人員,根據其申請進行救助,最低賠付2萬元,救助比例50%,年度救助限額3萬元。新政策統籌“三藥”協調發展。建設統壹的醫療保險管理系統和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平臺,全面實現全市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壹站式”結算。推進藥品集中采購制度化、常態化,繼續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保持醫保基金監管高壓態勢,深挖騙保騙保問題,嚴查快處,回頭看,壹起查處人員。優化城鄉醫療服務資源均衡配置,發揮簽約家庭醫生健康“守門人”作用,提高優質醫療服務可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