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聽業主說他們家房子問題很多。現在讓我們總結壹下:
1.如果房屋不符合房屋收回條件,且核實不通過,業主將被強制收回房屋。房屋收樓時,開發商無法提供相關證明進行驗收,業主將被迫從當天開始收取物業費。
2、強制征收公共維修基金。3年多了,辦不了房產證。收房的時候,業主沒有交公共維修基金,開發商也沒有給鑰匙。如果能辦理房產證,每個業主都願意交公共維修基金,關鍵華夏辦不了,要收手續費做周轉資金。
3.虛假宣傳,惡意炒作。根據開發商的文件,遠大學校的工期為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直到今天3月中旬,還沒有開工的跡象。主張2016年底黃曉雙向涵洞通車,更不在話下。
4.物業橫行,物業欺行霸市牟取暴利。
5.物業的資歷級別和收費級別不匹配。
6.第壹階段,開發商沒有按照沙盤施工。
7、小區活動中心,業主池,被物業占用,業主不得進入,或者收取費用牟取暴利。
8、未經業主同意,在小區公共* * *場所進行非營利性廣告宣傳,即營利性廣告宣傳,收取的費用進入自己的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