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級撥款(主要用於養老金發放)。
2.企業繳納養老保險費(現由總局財政局和財務司結算)。
3.職工、安置人員、自由職業者繳納養老保險費(上繳上級)。
4.異地職工轉移的養老保險費。
二、養老保險支出:
1,養老金支出:用於支付退休職工養老金。社保業務員每月與民政部門、勞動部門核對後,向總局申報增減,向總局申請撥款。錢到賬後,業務員做壹份明細清單,由審核人員簽字,再由社保總監簽字,然後財務人員辦理銀行發放業務。
2.員工養老保險費用轉出:勞動部門辦理轉賬手續後,收款人提供養老保險賬戶,業務員辦理手續,社保主管簽字後,財務人員到銀行辦理轉賬手續。
3.職工死亡後養老保險費的支出:職工因疾病或意外死亡,本人或退休人員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未能在退休後領取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內的個人養老金的,由親屬帶死亡證明等相關材料,業務員辦理手續,社保總監簽字後,由財務部門開支票到銀行付款。
4.喪葬補助支出:社保經辦機構向總局提交退休人員月變動表和申領喪葬補助審批表,總局撥付資金。業務員按審批程序審批後,由社保主管簽字,財務支出票據從銀行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