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海外有實際項目(新成立/收購的海外企業,設立的海外辦事處)。
2.境外企業上市合規要求及境外股權激勵平臺搭建。
3.企業開立NRA賬戶,股權穿透涉及境內自然人或境內企業。
4.外商投資企業開立資本賬戶,股權涉及境內自然人或境內企業。
5.境外企業資金回流國內,需要向銀行提供ODI備案證明。
6.在海外建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