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私募基金 - 法院在什麽情況下可以凍結個人賬戶?

法院在什麽情況下可以凍結個人賬戶?

法院凍結了如下個人賬戶:

1.在民事訴訟中,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可以凍結對方當事人的賬戶。

2.在法院執行過程中,法院可以依職權凍結被執行人的個人賬戶。

3.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訴前保全申請,凍結被申請人的賬戶。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壹年,查封不動產和凍結其他財產權利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被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查封、扣押、凍結手續,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壹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249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及其他財產。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查封、凍結、劃撥或者變更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查封、凍結、轉讓或者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查封、凍結、轉移或者變更財產價格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