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請成功後(壹般來說不叫成功,應該叫項目申請國家審理立項),基金中心會與企業簽訂項目執行的合同,合同周期壹般情況下為2年,貸款貼息及部分生物醫藥及重點項目可以為三年。在項目執行期(也就是合同周期)到期後的壹年內,企業進行項目的驗收,由地方監理單位對項目驗收後,交國家審核,審核通過,將在創新基金官方網站(www.innofund.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後,將撥付尾款,並受理該企業創新項目的申請。
在壹個執行期內(2、3年),壹個獨立法人單位只能承擔壹個創新基金項目。
創新基金項目執行期不是有效期的概念,是合同約定的項目執行的周期,且每半年需要進行壹次監理,上報半年報或年報。
創新基金項目驗收後,如果驗收不合格,企業兩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創新基金。如果終止,基金中心將不再受理該企業項目的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