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基本醫療保險國家藥品目錄將藥品分為三類:第壹類A類,可全部進入醫保報銷範圍,按醫保比例報銷;第二類B類,使用這類藥物需要個人按照壹定比例承擔部分費用,其余部分進入醫保報銷範圍,按照醫保比例報銷;三類和丙類,這部分藥不報銷,全部由個人承擔。因此,對於甲類藥品,除必須扣除的項目外,其他均按100%報銷;乙類藥品只有70%-80%報銷,自費藥品需要自己全額承擔。也就是總費用的15%與醫保無關,也就是所謂的丙類費用都是現金支付。報銷金額=(費用總額-起付線-乙類自費-自費)×報銷比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