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私募基金 - 幾個月能拿到失業保險金?

幾個月能拿到失業保險金?

上海最長可領取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繳費年限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以後每增加1年繳費年限,增加2個月,但壹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發放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258號)等有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從2026年7月1日起,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按以下標準發放失業保險金:

(1)對1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為1975元/月;

(2)第13-24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為1580元/月;

(三)延期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為1.330元/月。

上述失業保險繳費標準自2021年7月至1年7月執行。本通知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調整本市失業保險繳費標準的通知》(滬人社規〔2020〕13號)同時廢止。

繳費年限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以後每增加1年的繳費年限,增加2個月,但壹次性領取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處於勞動年齡、有勞動能力、有就業需求且處於失業狀態,戶籍、常住戶口、就業或參保地在本市的城鄉勞動者,均可在本市申請失業登記。

註意:

1,勞動年齡16周歲(含)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含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2.本市就業地或參保地是指勞動者失業前在本市登記就業或參加社會保險的地點。

3.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和臺灣省居民(以下簡稱港澳臺居民)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