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是現代投資基金的發源地。19世紀中期,英國憑借發展工業和對外擴張積累了大量財富,使得國內利率不斷下降,資金向外尋求增值的出路。另壹方面,歐美國家在推進工業化進程中,急需大量資金,故紛紛來英國發行各種證券籌集資金。投資信托因此應運而生。1868年,世界上第壹個投資信托“外國和殖民地政府信托”在英國誕生。該基金成立時募集100萬英鎊,其操作方式類似於現代的封閉式契約型基金,通過契約約束各當事人的關系,委托代理人運用和管理基金資產並實行固定利率制。隨後,1873年第壹家專業管理基金的組織“蘇格蘭美洲信托”成立,1879年《英國股份有限公司法》發布,從此投資基金從契約型進入股份有限公司專業管理時代。第壹個具有現代開放式基金雛形的基金,在1931年出現。1943年,英國成立了“海外政府信托契約”組織,該基金除規定基金公司以凈資產價值贖回基金單位外,還在信托契約中明確了靈活的投資組合方式,標誌著英國現代證券投資基金的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