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比例。
第十七條新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應當自調入職工發放工資之日起繳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本規定雖未規定工資的具體含義,但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職工工資總額構成的規定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也就是說,單位每個月會根據員工完成任務的情況進行工資考核,決定發放多少獎金,即不同的月度獎金、年終獎、季度獎金、崗位津貼、節日費都屬於工資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