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1.受托管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確保基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社保基金會通過投資於各類資產,如股票、債券、基金、不動產等,實現基金的穩定增長,以滿足未來社會保障支出的需求。
2.制定並執行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策略和方案,對投資項目進行篩選、評估和監控,確保投資風險與收益的平衡。
3.定期向社會公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投資收益以及財務狀況,接受政府和公眾的監督。
4.參與社會保障政策的研究與制定,提供政策建議,為改善社會保障體系和增進人民福祉貢獻力量。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在維護社會保障制度穩定、促進社會公平和和諧發展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它通過專業、穩健的投資管理,實現了社會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為保障人民生活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