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組織的決議是指國際組織的機構根據議事規則以書面形式通過的決定。國際組織的決議有各種形式和名稱,如決定、命令、規則、建議、宣言等。如果壹項決議試圖成為具有約束力的決定,而該國際組織的基本文件載有包含這種約束力的條款,則該決議具有約束力。
其有效性歸根結底是基於國家的同意或意願。可以分為三種:第壹種是基於國家的明示同意,表現為國際組織章程的明文規定;二是國家默示同意,體現為國際組織享有的必要默示權力;三是國家意誌協商妥協的結果。
為國際組織內部工作的目的而通過的關於其職能的決議被稱為“內部決議”。國際組織的決議大多是內部決議。這類決議主要用於管理國際組織的內部事務,對國際組織和成員國具有法律約束力。就國際組織而言,它們對該組織及其所有下屬機構的官員具有約束力。
國際組織為了參與管理國際社會的某些事務,為對外目的而作出的、超出組織本身職能範圍的決議,稱為“外部決議”。國際組織的對外決議壹般沒有法律效力,但特殊情況也不少見。(P314-315)
答案分析
本專題知識點:國際組織的壹般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