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後,連續60日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足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不足5000萬元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連續20個工作日出現上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說明原因,並將解決方案報送中國證監會。基金管理人有權在獲得中國證監會批準後宣布基金終止。清算價格為0.3元。沒有對基金進行強制平倉的規定,只要求符合條件的向證監會申報。提議的解決方案不壹定是清算。
我相信妳的基金離平倉還很遠,即使觸發平倉條件,也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清算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