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吳基金會章程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本基金會的名稱為湖北省吳基金會。
第二條本基金會為非公募基金會。
第三條基金會宗旨:通過資金贊助,促進辛亥革命學術研究,弘揚吳先生為人民謀利益的愛國精神,推動湖北地方公共事業建設和教育、水利、高科技農業發展。
第四條基金會的初始金額為人民幣200萬元。吳、將軍後代及基金會理事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