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為加強我院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規範醫療保險專項財務工作制度,確保我院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安全結合國家、省、市政策法規和我院實際情況,經門診管理層討論研究,特制定本制度。壹是嚴格遵守國家的金融政策和法律法規,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辦事。嚴禁貪汙和挪用公款。二、認真執行中央、省、市、區醫療保險工作的財經政策,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應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辦法,由國務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