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工傷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工傷保險事務。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九條 國務院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定期了解全國統籌地區工傷保險基金收支情況,及時提出調整行業差別率及行業內費率檔次的方案,報國務院批準後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