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科技和金融的定義並不統壹。最權威的定義是四川大學原副校長趙昌文在《科技與金融》壹書中的定義。科技金融是促進科技發展、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壹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和金融服務的系統性和創新性安排。它由為科技創新活動提供融資資源的政府、企業、市場和社會中介機構等各種主體及其在科技創新融資過程中的行為活動構成。
如果拋開這些復雜的金融語言,科技和金融可以簡化為服務於科技企業和科技成果開發創新的多方資源體系。
科技金融的參與者主要包括政府、非營利組織、企業、社會中介機構等。其中,政府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政府不僅直接資助科技型企業、風險投資公司、成立科研院所,還設立限定產業領域的基金,如科技成果轉化基金(簡稱科技轉移基金)、孵化基金、產業投資基金等。
簡單來說,就是有更科學的理財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