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軍介紹,去年底修訂的《證券投資基金法》進壹步降低了基金管理公司的準入門檻,取消變更持有5%以下股權股東的行政審批,為基金管理公司上市預留了空間。同時,加強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治理,允許通過專業人士持股等方式強化激勵約束機制。
監管層近來表現鼓勵和支持基金公司上市,證監會有關負責人指出,支持包括基金公司在內符合條件的財富管理機構上市。在發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管理辦法》及其配套規則征求意見稿時,證監會再度表示,積極鼓勵基金公司上市。
具體來看,新基金法和基金管理人管理辦法已經使得基金公司基本具備了上市的條件和基礎。新基金法明確允許基金管理公司采用股份制,並且取消了對持股5%以下股東的行政審批,給基金管理公司上市預留了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