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職業保障補貼時,直貸人應計入“其他收入”科目。
2.取得工作保障補貼時,直接出借人應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3.在取得職業保障補貼時,直接沖減之前計入失業保險的相應科目,如“管理費用”等科目。
總結: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企業收到政府補助時,最好將其計入“其他收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