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門診急診報銷治療。
壹年內,參保人員在壹級甲等醫院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起付線為800元,最高支付限額為3000元,補助30%。
2.二是住院醫療保險待遇。
壹年內,654.38+0.8萬以下的住院醫療費用,根據醫院級別的不同會有不同的報銷。壹級醫院可報銷65%的住院費用,無起付線;二級醫院起付線300元,可報銷住院醫療費用60%;三級醫院起付線500元,住院費用可報銷55%。
3.三、門診特殊疾病報銷待遇。
門診特殊疾病,壹年內起付線標準為300元,最高支付限額和報銷比例按照所住醫院的報銷標準計算。學生意外傷害附加保險福利。
4.第四,學生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利益。
在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學生和兒童可以增加意外傷害附加險,解決意外傷害造成的醫療費用補償、傷殘和身故賠償等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