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被投資企業上市,PE資金以股票的形式在二級市場退出;
第二,被投資企業受到其他公司的並購,PE投資者轉讓股權等形式退出資金。
第三,被投資企業管理層提出股權回購方案,PE資金在同意的前提下,順利出讓股權。
這三種常見的退出方式中,被投資的公司上市是私募股權投資得到回報最高的退出方式。上市將使得投資者手中的公司股權直接變成可以在證券流通市場交易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