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指引》,“養老目標”基金是指以追求養老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為目的,鼓勵投資者長期持有,采用成熟的資產配置策略,合理控制投資組合波動風險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
按照“平穩起步、規則明確、穩妥推進、控制風險”的原則,《指引》對養老目標基金在以下方面作出了專門安排:
壹是要求產品在投資策略上力求穩健,引入海外市場較為成熟且廣泛應用的資產配置策略,力爭獲得長期穩健收益。
二是將基金投資權益類資產的比例與基金封閉運作期限或投資者持有時間掛鉤,鼓勵投資者長期持有,獲取長期穩健收益。
三是要求基金采用定期開放的運作方式,或設置投資者最短持有期限,避免短期申購贖回對基金投資策略及業績產生影響。
四是鼓勵養老目標基金設置優惠的費率,讓利於民,支持投資者進行長期養老投資。
五是突出“人合”,設置基金管理人條件,支持優秀的基金經理管理養老目標基金。
六是要求基金名稱中包含“養老目標”字樣,且反映投資策略,便於投資者識別並形成專門產品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