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照建設部、財政部1998年聯合出臺的《住宅***用部位***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公***維修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同擁有。壹般情況下由深圳房地產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公***維修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3、房屋公***維修基金又稱之為專項維修基金,它是指深圳小區住宅樓房之中的公***區域與***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之用的專用基金,是用於維修與養護公***部分與施、設備,其包括: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位、門廳、樓梯間、通道、戶外墻面等等。
深圳公***維修基金收費標準是什麽
1、在2008年2月1日,深圳有關部門對於公***維修基金則執行了壹項新的標準辦法,以前按照總房款的2%~3%交納的公***維修基金,更新為:多層住宅以每平米100元交納其公***維修基金;高層全現澆結構則每平米150元交納;高層框剪結構200元;根據不同的住宅建築安裝成本其公***維修基金也就有所不同。
2、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深圳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同擁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