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住宅* * *部位、* *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當遵循便民、公開、透明的原則,受益人和負擔主體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