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好!為響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重要法律的社會保險要求,有關部門對養老保險進行了新的調整,制定了更加適合我國發展國情、更加貼近民生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新政策。
新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與之前相比有哪些變化?
與以往相比,今年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目前繳費標準定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元、10個檔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己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長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政府向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員全額支付城鎮居民基本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按照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補助。當地人民政府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準和辦法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地方人民政府將為城鎮重度殘疾人群體支付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