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包括:(壹)社會保險。對於年老,失業等人員進行經濟補償和物質幫幫助,保障基本生活;(二)社會救濟。對遭受災害的生活困難者提供無償物質幫助;(三)社會福利。改善和提高全體社會成員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
法律客觀:《社會保險法》第壹條為了規範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社會保險法》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