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簽證有兩種。L1A是跨國公司管理人員和主管的簽證,L1B是專門技術人員的簽證。L2是發給上述兩類人員的配偶和21周歲以下的子女的簽證。
L1簽證有很多優點:
1,不像H1,沒有額度限制。
2、可以帶家屬,可以多次往返。當L1A/B人員離開美國返回中國時,L2家屬仍可在美國工作和上學。
3.來美國後可以立即申請第壹優先移民,無需辦理復雜的工作許可申請手續,也不受名額限制。因此,L1簽證不僅是跨國公司的管理人員和相關人員來美國的捷徑,也是獲得綠卡的新途徑。
此外,為了方便L1在美國分公司的經營和發展,L1的總公司不必在美國設立獨立的分公司,可以通過參股或與當地企業合資的形式擴大業務規模。這將有利於L1的批準以及L1申請人來美後綠卡的申請。更重要的是,對美國L1分公司的籌建、投資成本、員工人數、公司利潤都將大有裨益。
同時,L1的經理也可以直接參與公司的運營。與投資移民不同,投資資金掌握在項目基金機構手中。不僅不能保證收回投資款,而且能否產生收益也是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