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立:2010年5月9日由歐元區17個成員國***同決定、並在歐盟經濟財政部長理事會的框架下創立。
機構職責:向申請援助並得到批準的歐元區成員國提供緊急貸款。以歐元區成員國的信用作為抵押發行債券融資。
性質:公司,由歐元區成員國***同擁有 。
2.
2011年10月中旬,經過歐元區17國各國議會通過投票通過後,目前資金規模從原來的4400億(可貸資金約2500億)歐元增長至7800億(可貸資金約4400億)歐元。但由於EFSF實際援助愛爾蘭與葡萄牙及承諾援助希臘已經耗費可貸資金近2000億歐元,EFSF可貸與余額剩余約2500億歐元。
隨著歐債危機的進壹步深入,EFSF救援資金捉針見肘。2011年10月27日歐盟峰會後達成初步協議,擬進壹步采用金融杠桿把EFSF資金規模擴充至壹萬億歐元以上,具體操作還需協商。
3.可以這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