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門診報銷比例
1000元以內的醫療費用報銷35%;
醫療費用1000元以上(含1000元),不足5000元部分報銷45%;
5000元以上(含5000元)10000元以下的醫療費用,報銷55%;
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醫療費用報銷65%。
2.住院報銷比例
三級、二級、壹級醫療機構10000元以下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分別為55%、65%、75%。
1萬元以上(含1萬元)和2萬元以下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在三級、二級、壹級醫療機構分別為60%、70%、80%。
醫療費用2萬元以上(含2萬元)部分,三級、二級、壹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分別為65%、75%、85%。
3、大學生報銷比例:
大學生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保險年度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從7月1日起生效,醫療費用按未成年人醫療保險規定報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