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七條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壹)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用部位和***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第八條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組成業主大會。業主大會應當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