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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的運營模式有哪些?

(1)公司制①為法人型基金②其設立方式為註冊成立股份制或有限責任投資公司③優點:在中國目前的商業環境下,公司制基金更容易被投資者接受④缺點:無法避免雙重征稅問題,基金運營中關鍵問題的決策效率不高。(2)信托制度①是基金管理機構與信托公司合作設立的集合投資工具,通過發起設立信托受益份額募集資金,然後進行投資運作。(2)信托公司和基金管理機構組成執行決策委員會,共同決策。(3)在內部分工上,信托公司主要負責信托財產的保管和風險隔離,基金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信托財產的管理、運作和清算。(4)案例:渤海產業投資基金(3)有限合夥制★合夥制基金是國外的主流模式,以特殊的規則同化投資人和管理人的價值觀。基金投資人作為有限合夥人(LP)只承擔有限責任★基金管理公司壹般作為普通合夥人(GP)負責管理和投資決策,承擔無限責任★GP通常只繳納總認繳資本的65,438+0%-2%★利潤的主要來源是基金管理費(2%左右)和高達20%的利潤分紅★國內私募基金采用合夥制,現行商法和市場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