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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型重疾險的利弊

消費型重疾保險的利潤是:

1.消費型重疾保險價格相對較低;

2.消費型重疾保險保障強;

3.消費型重疾險相對靈活,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做更多的選擇。比如保護期可以選擇保護20年或者30年,也可以選擇保護到60歲或者70歲。

4.消費型重疾保險壹般保費低,保額高;

5.如果您已經購買了消費者的重疾保險並配置了壽險,則可以在消費者重疾保險理賠後,使用壽險對重疾及後續身故進行理賠。大部分重疾保險,重疾和身故只能賠付其中壹項,除非有壽險追償金保證重疾和身故可以賠付。

消費型重疾保險的缺點如下:

1.消費型重疾保險只提供保障,不承擔返還責任。即使保險期間沒有發生意外,保險公司也不會退還任何費用;

2.消費型重疾保險的保障期限普遍較短;

3.大多數消費型重疾保險沒有身故保障,投保人/被保險人通常需要自行附加或派發壽險產品;

4.消費型重疾保險到期後,如果健康狀況發生變化,可能很難續保;

5.消費型重疾保險的現金價值壹般不高。雖然前期會增加,但後期會逐漸減少,最終歸零;

6.消費型重疾保險責任較小;

7.消費型重疾保險產品數量相對較少;

8.消費者重疾險保費會隨著年齡增長而增加,長期成本不低。

9.主要缺點是容易停售,導致安全中斷。由於健康狀況變化,個人可能無法購買其他產品進行續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