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民族自治地方免學費及教科書費,免學費標準提高為每生每年1200元,免教科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600元;教育扶貧救助基金救助標準壹般控制在每生每年500—5000元之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預算法》 第六條 壹般公***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中央壹般公***預算包括中央各部門(含直屬單位,下同)的預算和中央對地方的稅收返還、轉移支付預算。中央壹般公***預算收入包括中央本級收入和地方向中央的上解收入。中央壹般公***預算支出包括中央本級支出、中央對地方的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