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費代征費用是扣用戶的錢。
每壹種用電類別下,都有按規定代征的基金及附加,電費發票上統壹顯示在“代征電費”項。
在居民用電中,每度電代征的基金及附加為0.0305元,其中包含5項代征基金:農網還貸基金每度電0.02元、重大水利基金每度電0.004元、中央水庫移民扶持基金每度電0.005元、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每度電0.0005元、可再生資源附加每度電0.001元。
如果客戶用電量為300度,那麽代征基金及附加就是0.0305元/度×300度=9.15元,居民生活和居民電炊用電的代征標準是壹樣的。
代征費用內容
電費中的代征費用是指供電部門代收的壹部分額外費用,這些額外費用都是按照國家政策隨電費壹起征收的,代收後壹般會由供電部門直接繳納。代征費用的價格是由國家價格主管部門制定批準的,但由於每個省的政策不同,所以各省的供電部門代收的額外費用可能也會有所不同。
供電部門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批準的電價,之後根據記電裝置計算電費,最後定期向用戶收取或通知用戶按期交納相應的費用。
電費代征費用壹般包括電費代征基金以及壹些附加項目等,根據各省發布的規定不同,代征的數額和項目也有不同,但壹般包括下面幾個內容:農網還貸金、水庫移民基金、重大水利建設基金、可再生能源附加、城市附加等。
另外,還有特殊的電費政策代征,例如:企業自備電廠系統備用費及基金、來煤加工電費、差別電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