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提瓜和巴布達投資入籍項目要求申請人對該國經濟做出顯著的貢獻。申請人需年滿18歲以上,符合所有申請要求並從下列投資方式中選擇壹項。
安提瓜和巴布達投資入籍計劃規定了三種投資方式:
1.房產投資:購買價值40萬美金以上的指定房地產項目,並持有至少5年以上;
2.基金捐贈:向國家發展基金(NDF)至少捐款25萬美金以上;
3.加勒比自由貿易區投資:向加勒比自由貿易區投資40萬美金,5年後全額返還。
以下行為將會導致申請無效:
·提供虛假信息
· 家庭成員患有傳染性疾病/ 嚴重的身體隱患
· 在任壹國家受到6個月以上的監禁且未得到赦免
· 作為被刑事調查的對象
· 對安提瓜和巴布達或任壹國家的國家安全存在威脅
· 參與任何可能導致安提瓜和巴布達聲譽受損的活動
· 被安提瓜和巴布達免簽國所拒簽過
在提交申請三個月後,投資者及其全家將會被批準授予安提瓜和巴布達國籍,獲得安提瓜和巴布達公民證和英聯邦國家安提瓜和巴布達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