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他在天津執行東亞運動會裁判法時遭遇車禍。
王克南王克南於2065438年3月被任命為東亞運動會裁判。期間有消息稱,他還沒到東亞運動會組委會報到就出了車禍。雖然有人希望組委會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組委會聲稱這是去天津接受朋友宴請途中發生的意外,所以組委會沒有啟動相應的賠償程序。
第二,司機車禍後逃逸。
事故發生後,王克南棄車逃跑。10多個小時過去了,他才被繩之以法。很多人懷疑他喝醉了,但他歸案時,經檢測酒精含量不達標,所以他酒駕的罪名也不成立。
第三,退保十幾個小時,司機沒錢賠償。
事故科在時隔十多個小時後投降。因為不是醉駕,不符合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條件,所以量刑也較輕。最關鍵的是,司機說沒錢賠。當時他的孩子才4個月大,父母在人間,妻兒在人間。
生命只有壹次,跳水王子王克南30歲就去世了,夠悲劇的。而且肇事司機逃逸,肇事司機根本沒有賠償能力,對壹個家庭來說更是雪上加霜。所以他的壹些同事後來想成立壹個基金會,以便給他的父母和家人留下壹些補償,幫助他們度過難關,但是因為當時的運動會,很多事情都被冷處理了。
這麽優秀的人這麽年輕就出事,妳覺得悲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