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機關由各級財政部門安排。
(二)財政供給的事業單位由各級政府根據財政補貼和業務收入安排,其他事業單位從業務收入或營業收入中提取的醫療基金中列支。
(三)企業在職工福利費中列支。
(四)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的企業下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包括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60%繳納。
(5)停職、休長假、未能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停薪留職人員的醫療保險費由原單位代收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