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基金是社會保障基金中的壹種保險。社會保障基金包括:養老保險基金(單位和個人繳納)、醫療保險基金(單位和個人繳納)、大病基金(個人繳納)、工傷基金(單位繳納)、生育基金(單位繳納)單位),也就是俗稱的“五險壹金”。 大病基金:專門用於大病醫療費用的支出。大病基金標準為每人每年60元,由個人支付。壹般在醫保定點醫院住院時使用。
大病救助基金內容:
1、根據國家規定,我市在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時,建立了大病醫療救助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大病救助基金分開列示、分開使用。參保人在定點醫院住院時,先由統籌基金支付。壹年內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27328元。
2、參保患者因重病或重疾導致高額醫療費用時,超出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由大病救助基金支付。壹年內,大病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15萬元。
3、大病救助基金的使用範圍不限於某壹種疾病,而是根據住院醫療費用的發生情況與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整體使用情況密切相關。 也就是說,如果參保人因病住院,無論是壹次住院還是多次住院,醫保基金壹年最多可以為其支付177328元的醫療費用,可以更好地保障重疾患者的醫療費用。疾病得到更好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