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級基金的“分級”主要體現在分級A和分級B的設置,它的基本運作機制是:
分級A取得相對固定的收益;
分級B則是杠桿操作,因此分級B遇到股市行情上漲時漲幅會超過母基金,但碰到下跌的時候跌幅更大。
在2018年,“壹行兩會壹局”聯合發布的《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簡稱“資管新規”)要求,“公募產品和開放式私募產品不得進行份額分級”,並要求存量分級基金應當在2020年底前取消分級運作,完成規範和整改。而在2020年7月監管層宣布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時,分級基金卻無緣享受政策紅利,仍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
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分級基金退出有兩條路:壹是轉型LOF基金、指數基金、ETF聯接基金等。二是清盤。
具體整改方式請以具體產品的基金管理人公告為準。
基金清盤
壹部分規模較小的分級基金將直接選擇清盤,即基金持有人按照基金凈值將持有份額賣回給基金管理人,後續分級基金不再存續。
基金轉型
大部分分級基金將選擇轉型,如轉型為LOF基金、指數基金或普通的股票型基金。基金轉型之後,將不再設置分級結構,風險收益特征和普通基金保持壹致。
分級基金自帶杠桿屬性,它的逐步退出,也是規範市場、防範系統性風險的體現。
特別提醒持有分級基金的投資者務必關註基金管理人發布的轉型公告及風險提示公告,知悉所持分級基金的整改情況,註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