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選拔工作的主要變化有:壹是聯合培養博士生選拔範圍擴大到全國所有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已擴展到各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高等職業學校;藝術人才培養專項已擴展到所有設有藝術專業的高校和藝術團體。
其次,從明年起,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含博士後)申請時間提前至1月,3月公布錄取結果,留學資格有效期調整為1年,即至次年3月;申請西部和地方項目必須提交邀請函,留學資格有效期從2015調整為1年;擅自放棄留學資格或未按時發送的,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留學。博士後留學期限調整為3-24個月。此外,還將進壹步加強過程和目標管理。比如對博士生進行年審,根據其學術進展和外籍導師的評價意見決定是否繼續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或終止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