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 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壹)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建立補充保險。
國家提倡勞動者個人進行儲蓄性保險。
國家發展社會福利事業,興建公***福利設施,為勞動者休息、休養和療養提供條件。
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