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復支付。之前已經付款成功,再次輸入同壹付款人信息時,系統會在比對後提示重復申報,避免用戶重復付款。可以查看支付情況,看支付是否已經完成;
2.付款年份不對。目前醫保支付是2021。如果在支付頁面選擇了2020,會提示再次申報。因為2020年的繳費已經完成,妳可以檢查壹下妳的操作有沒有問題。
如果還顯示了重復申報,則可以合並重復的醫療保險轉移。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打開微信,進入支付界面,點擊城市服務;
2.進入城市服務後,點擊五險壹金社保;
3.進入社保後,點擊電子社保卡;
4.進入電子社保卡後,點擊壹卡通服務;
5.進入後,點擊社保轉移網上申請,即可將重復的醫保轉移合並,按需使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