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題結論的作者為課題研究組全體成員,以提交的課題結論申請表中的成員介紹為準。從前到後依次是項目主持人,第壹個參與者,第二個參與者,第三個參與者,第四個參與者,還有?。參評者在提交參加職稱評審的學科材料時,必須符合職稱單位的要求,才有資格加分。其中,項目作者所在地範圍是評價單位常見的基本條件之壹,通常是前五名的項目。題目結束,第二作者是第壹個參與者,僅次於主持人,自然排名前五,這就是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