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社保賬戶利率的計算方法
中國人民銀行的通知(銀發[1997]567號)明確規定,養老保險基金存放在商業銀行的活期存款,從1998 1起三個月的定期存款壹次性計息;10月0998+65438+65438之前存入的活期存款,以10月65438+1為界,分期計息。《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規定,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當年籌集的部分,按現行利率計息;上年結轉的基金本息按整存整取銀行存款利率計息3個月;存入社保財政專戶的沈澱資金按照三年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不低於本檔次利率水平(自2月1998 14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