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中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和征收管理的通知》第壹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廣告服務的廣告媒體單位和戶外廣告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本通知的規定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