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九條: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接受勞務派遣用工的單位(以下簡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和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崗位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劃分為若幹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關於社會保險費的繳納,無論是國家立法還是地方立法,原則基本壹致,即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同時,也應當為其建立社會保障關系。目前,中國的社會保險是五險體系(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但由於社保政策主要以地方立法為主,壹些城市普遍將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作為本市居民特有的險種,而農民工(含農民工)卻無法享受。所以當地的社保政策壹般是讓企業為他們繳納養老、醫療、工傷三險。所以從各地的社保立法來看,我國的社保基本分為五險和三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