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基金在下列情況下不能贖回:
1,非交易時間;
2.基金公司規定的非開放交易期詳見基金公司公告;
3.本基金品種為期限產品,合同期內不可贖回。詳見本基金產品說明書。
債券贖回是指債券發行人在債券到期時或到期前,因某些約定事項的發生,以債券發行說明書中規定的參考價格回購其未到期債券的行為。贖回條款應明確贖回期限(壹般為發行後壹年的付息日)、贖回原因(壹般為發行人所在地國家稅法變更)、自願贖回和強制贖回的規則、債券的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