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傷預防費和浮動費率制度建設及執行滯後,存在工傷預防費管理辦法未出臺、部分地區未執行浮動費率、工傷預防工作未開展或支出少等問題。
3、此次審計查出騙取冒領、擠占挪用、違規征收發放等問題金額3.86億元,主要包括醫療康復機構騙取套取工傷保險基金,個人騙取或冒領以及經辦機構違規發放待遇,以及工傷保險行政部門和經辦機構挪用工傷保險基金等問題。
4、還發現部分單位存在違規多征、預收工傷保險費和少計基金收入、少報單位欠費等基金征管和管理不規範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