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比例配售是指投資者對該基金的申購總資金已經超過基金公司限定發售規模時,基金公司為了公平起見,只好按照原定的規模和募集的總金額的比例分配,發售給投資者。
配售的比例=限定發售的規模/募集期內有效認度購申請總金額×100%;投資者認購申請確認金額=募集期內提交的有效認購申請金額×配售的比例。
基金比例配售與以往的基金發行方式最大的區別在於投資者在認購新基金時可以不用再排隊,只要基金募集規模不超過規定的募集上限,所有的有效認購申請都可以全部予以確認;如果超過規模上限,會按比例對客戶的認購申請進行確認,即投資人認購的金額只能部分百成交。
擴展資料:
比例配售雖然有可能只成交部分金額,但只要在基金實際募集期間提出有效認購申請的投資人,都能成交壹定比例,也體現出公平原則。
比如,某基金設定發行規模上限不超過100億元。如果發生認購金額(不包括利息)超過上限100億,將按比例對客戶的認購申請進行確認(確認不分認購先後),確認比例為:
配售的比例=100億元/募集期內有效認購申請總金額
投資者認購申請確認金額=募集期內提交的有效認購申請金額×配售的比例
如果發行基金的規模上限是100億,而投資人最終的認購申請總額是200億,則每個投資人確認成交的比例是50%,也就是買到了當初認購金額壹半的基金。